紐約對我來說是複雜的。像是腐葉,一層層交疊,厚重而本體又輕盈。那敗壞枯萎的一部份成為新一疊葉子的養分,而翠綠的和焦黃的又上下參雜交錯,交織展開千顏。

畢竟,很少有一個城市能夠舊得這麼美麗,並在層層疊疊的老建築老藝術老價值觀中持續迸出新的想法和新的衝突-老教堂改成的舞廳和商場, 懸掛在博物館中天文數字的油畫和街頭隨處可見的瘋狂塗鴉。這個城市充滿了make it 或 not make it的人,也或許如此,回想去年八月的我,那時或許真是懷著一種"walking on the wide side"的心情搬到紐約的。

像是Lou Reed音樂中那些來自各地的角色,背著一個小小(甚至或許模糊不清)的夢想來到紐約,期待開始些什麼,做些什麼。儘管沒有Holly一路Hitchhike的狂野,剛從聖地牙哥到紐約的我仍然深呼了一口氣,想著Rent裡的台詞:"New York City, Center of the Universe. Times are shitty, but I'm sure it can't get worse." 是啊!不管再怎麼糟,找工作有多不順,至少,我仍然擁有這個像是千層蛋糕一樣好吃的城市。

當時的我,如是想。
遠方的朋友簡訊我說:"要成為紐約王喔!"
"紐約王?"我大笑,一邊心想,"什麼鬼東西阿?"

半年後,我沒有成為Frank Sinatra歌裡"King of the Hill (who wake up in the city that never sleeps)," 反而有點諷刺又好笑地,轉了個大彎又回到西岸。只能說,這種變化球說漂亮是漂亮,說難接也真的很難接。像是抓了一把糖果給小朋友,等他拆了包裝紙後又把糖果沒收,說:"那邊的叔叔有更好吃的冰淇淋喔!" 於是過去兩個禮拜我艱難地邁向看似也很好吃的冰淇淋,但總是不忘用眼角餘光偷偷瞟著那張漂亮的糖果紙。 "貪心的傢夥!" 我對自己說。

坐在LA朋友家的餐桌椅上,過去半年紐約的日子偶爾浮光掠影閃過,並且無可救藥的拿兩個城市不斷進行比較。這裡的天又藍又亮,是個被陽光寵愛的城市,但那裏的季節分明,提醒四時的變化;這裡的路寬車多去哪兒都得開車,那裏的地鐵已經超越了交通工具而成為紐約人的一種生活習慣。開著租來的車經過仙人掌群以及住宅區,我口沫橫飛訴說找房子車子要求,不斷地走進一戶戶不同的人家。

"你叫'pi'?"一個紮著好高好高馬尾的女人開心的問著。"我們一定可以成為很好的室友。我叔叔是金氏世界紀錄保持人,他能背誦3.14之後到小數點第四千位喔!"

"我是一個演員,"另一個白晰皮膚但是身材略擁腫的26歲女孩說。"我平常打一些零工但是你不用擔心,我大多數時間都不在家,男朋友也很少來,不會吵到你。"

"我們是一個男同志和一個Straight的女孩,希望找到第三個室友,歡迎你和我們聯絡。"洛杉磯Craigslist上面寫著。

"我們這裡住了七個人,一 人一間房間...房間很大...多大?ㄜㄜ有一張床..(ㄜㄜㄜ)還有一張椅子..."張媽媽回電留言描述著。

"我真的不是想賺你的錢,我是希望可以幫台灣學生買到比較好的車 ," 一個剛拿到MBA的台灣人電話裡彬彬有禮的解釋。"和我買車不一定最便宜,但是品質一定是最好的。"

一間間的房間,一個個我可能的未來室友。我咧開嘴,做出標準"好室友"臉。
疑?奇怪?
怎麼不是他們做出寵物店裡等待主人認養的小動物的表情?

天下的事沒有完美的-像是車子A價位好但是少了車子序號標籤,車子B年份差但是里程數尚可接受;房子A價位合適房間寬敞,可惜上個月周邊才發生兩起強暴案,房間B偏貴房間又小卻是有附車位。每個答案都是答案,只是好像總是不完美。日子一天天過去,我開始懷疑這種挑剔究竟是一種好的堅持還是過度的優柔寡斷? 這種match and mismatch的過程像是進入一場無可避免卻又不堪其擾的相親,看對眼的少,好玩的緊,可惜偏偏不能選冰果室見面。 

一個不熟悉的城市像是一頭尚未被馴服的獸,有想征服的欲望也有想逃離的懼怕。
我沉澱下心情和牠說:"不要怕,靠過來,"像是對牠也對自己說。如同Frank Sinatra的音樂寫的"These vagabond shoes, are longing to stray. Right through the very heart of it."只是這次踢走的是大蘋果,撿回的是掉下來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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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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